这两天,家住扬州西湖镇蜀冈村的陈大爷十分苦闷,邻居在他家门口私设了灵堂,害得他和家人有家不能回。事情的起因则是邻居家有人跌入他承包的鱼塘身亡了,死者家属认为他有责任得赔偿。
陈大爷家和邻居家隔了一个池塘,这个池塘由陈大爷承包做了鱼塘。由于周围鲜少有人经过,陈大爷便保留了鱼塘本身开放式的格局,只以周围树木作为遮挡物,并未安装安装相关防护设施。没想到,这两天出了事,领居家的女主人意外跌入鱼塘溺亡。
出事后,邻居家将责任归咎于陈大爷,认为他作为鱼塘承包户却没有做好安全措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死者家属说,他们早在一年前就因防护问题找过陈大爷,并当场表示他们愿意自己出钱把鱼塘围上,但陈大爷家不给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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