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开展殡葬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倡导宣传殡葬改革,带头履行殡葬工作相关职责。要建立由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区民政局、市殡葬管理部门构成的逐层上报的基层殡葬改革信息报告制度,形成完整的信息报告工作体系。
牡丹江市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葬礼实行事前口头报告、事后书面报告制度。在操办葬礼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影响公共秩序;严禁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严禁迷信活动;严禁借机收敛钱财、铺张浪费;严禁在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内兴建坟墓;严禁为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和提供土葬用地;严禁从事违规尸体运输,违法土葬;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严禁迟报、虚报、漏报操办葬礼报告和分管职责内的死亡人口信息;严禁从事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其他行为。
牡丹江市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调查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董鸿伟 姜懿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