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办丧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广州市民政局在官网上挂出《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包括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等六类具有广州户籍的困难群众进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免费标准按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核定,普通困难群众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3030元。
六类困难群众可享减免
按照正在征求意见的减免办法,具有广州市户籍、并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下列居民将被认定为享受减免的困难群众: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众死亡后,将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逝者为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办理殡葬服务,属于上述前五类困难群众的,其家属或其他负责办丧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民政工作机构申请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由该机构负责审批。属于第六类困难群众的,其申请人可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经审核同意报所在的区民政部门审批。
本市户籍困难群众去世后遗体在异地火化的,由其申请人持遗体火化地殡仪馆出具的有效遗体火化证明及制式发票,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区民政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到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各区民政部门按照属地规定的殡葬基本服务减免项目及费用标准办理。
普通困难群众最高免费总额为3030元
按照征求意见稿,下列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纳入减免费用范围:遗体车辆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每具费用不超过180元;遗体清洗消毒,每具费用不超过100元;遗体冷藏存放(4日以内),每具费用不超过400元;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1班次),每具费用不超过400元;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每具不超过250元;普通卫生纸棺1个,每副不超过500元;普通骨灰盅1个,每个费用不超过100元;骨灰寄存(10年以内),每具不超过700元;普通寿衣1套,每套不超过400元。
据悉,免费标准将按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核定,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3030元。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最高免费限额随之相应调整。
另外,因涉及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无人认领等原因导致遗体冷藏时间超过4日的,经死者户籍地民政部门同意,可延长遗体冷藏存放期限,最高不得超过75日,每具最高免费总额为10130元。
故意拖延办理的工作人员可追责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监督管理,从事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审批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不按规定办理减免申请的;故意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另外,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减免费用的,由区以上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其骗取的减免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殡葬服务单位虚报申领减免费用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清退,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区民政部门要结合每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加强对本辖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执行情况书面报市民政局。
如何提出建议意见
社会公众对《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向广州殡葬管理处反映或提交。提交途径:
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燕岭路394号(邮政编码:510507);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bgcywk@gz.gov.cn;
3.传真文件至:87053700;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民政部门能和您作进一步联系。
文:广报记者秦松 通讯员廖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