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某某是武汉某殡葬服务公司的合伙人。2017年7月,明某告诉柯某某武汉某医院的殡葬业务都是他的,柯某某只能在他手下开展业务。根据明某供述,双方还达成了口头协议。
7月18日,明某一伙发现柯某某公司员工陈某在该院开展业务,明某等人便以其“接私单”为由,从陈某手上抢走了工作账本,并冒充柯某某公司员工做完剩余业务,将3700元的服务费收入囊中。7月22日,明某一伙在医院围住了柯某某,要求柯某某将做业务挣的钱交出来。“不给钱就废了你。”面对威胁,柯某某只好通过微信给明某转了1740元。7月24日,明某等人再次找到柯某某,并强行抢走了他的业务手机卡。“我们公司在医院做了很久,但自明某一伙出现后,公司业务就基本停止了。”柯某某说道。
团伙被抓,主犯获刑6年
2017年7月以来,公安机关多次接到从事殡葬服务行业人员报警,称一明姓男子纠集十余人,以言语威胁、暴力方式胁迫他们在指定医院从事殡葬服务业务时必须接受统一的收费管理、业务派单。直至去年8月4日,明某等人在医院又一次阻挠柯某某公司开展业务时,被民警当场抓获。2017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以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移送武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明某等人多次阻拦他人开展业务,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且在审查认定的9起犯罪事实中明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承办检察官认为,明某纠集他人,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且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公诉机关全部指控,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目前,有关该团伙后续到案人员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