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殡葬改革再度成为社会关心的话题。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加强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和完善殡葬工作考核体系,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火化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推动殡葬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发展目标,并建立健全相应考核机制。我省制定了1998-2000年、“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全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明确了各个时期殡葬改革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出台了《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等政策,着力推行惠民殡葬和生态节地葬法。
自1998年以来,省政府把殡葬事业发展纳入考核项目,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印发考核办法,由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市政府进行考核。市、县也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起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体系。省政府建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省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市、县也相应建立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广东省“十二五”期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与以往相比有所创新。改变了以往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分值、统一排名的做法,分珠江三角洲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两大区域进行考核,在保留“殡葬管理”考核指标的同时,增设或突出了“组织领导”、“公共服务”、“行风建设”等考核指标,强化政府殡葬公共服务。(记者/李强)